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指定传染病包括什么
哪些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
可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如下: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其他影响结婚或者生育的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或者其他重型精神疾病;4、重要脏器疾病以及生殖系统疾病;5、严。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注意: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知道后,可以通过法院撤销婚姻。案例分享 丈夫拔牙,回来后连续十多天出血不止,经询问,妻子才得知丈夫患有。
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是指
法律分析: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
民法典1053条中的重大疾病指什么
一:婚姻重大疾病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婚姻重大疾病主要是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严重遗传疾病(如先天性痴呆、全身性白化病等)和有关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者、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
发现另一半有病,能申请取消婚姻吗
”因此,结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大疾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哪些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呢?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
先登记后婚检结果才知道对方有大三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宣告婚姻无效。
1,有大三阳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传染病种,不能通过法律程序宣告婚姻无效。2,婚前患有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精神病的,属于婚姻法中所指”不应当结婚的疾病“。3,《母婴保健法》规定: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
哪些疾病可撤销婚姻
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一般包含以下疾病的检查: 1、 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哪些属于无效婚姻,患哪些疾病是不能结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范围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