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研几2024-06-27 13:3552 阅读55 赞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

请求分割的财产,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

一、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民法典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法律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我想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呢?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分割财产,但是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夫妻双方离婚时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哪些方法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关系而言,原则上只有离婚、婚姻关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两种情形: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具有的7大特征解析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相关阅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原则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外,《民法典》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规定范围后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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